河北量子数字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邢台互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铝镁合金模板、爬架设备和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铝镁合金模板、爬架设备和汽车配件项目
项目概况:河北量子数字新材料有限公司铝镁合金模板、爬架设备和汽车配件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项目占地33.3万平方米,建设仓库6.8万平方米,厂房33万平方米,办公及职工宿舍3.49万平方米。购置喷涂线、CNC数控机床等各类设备531台(套),年产模板300万平米,爬架设备、汽车配件10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量子数字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65690536
联系人:咸总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经济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邢台互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19-2366655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团结大街21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